五、 当 兵

  十六岁我就当了兵,这也算是个"童兵"了吧?一九六一年,是部队第一次大规模地在北京召收城市兵。和我一起入伍的还有厂内的另一个孤儿李真宝。

  据说蒋介石在台湾要"反攻大陆",全厂敲罗打鼓欢送我们服兵役去前线立功。

  在天津郊区当炮兵,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啊!红领章,绿军装,我们不光扛起了枪,行军还坐在卡车上,军车拉着大炮明晃晃。多精神啊!

  部队政委的第一课在黑板上写了十个大字:"海阔凭鱼跃,天空任鸟飞"。这又是多么令人暇想的诗意哟!

  诗象彩虹,现实则是土地。人只能生活在土地上。当兵第一天,半夜警报器嗷嗷叫。连长命令道:"紧急集合。不许开灯,不许说话。有几架敌机企图空袭我军。我连要立即投入战斗!"全体新兵一阵慌乱,急得我找不到鞋子,光着脚就跑出去了。比起拿裤子当上衣穿的新兵,我还不算狼狈。还好,连长宣布演习结束。这要是真的,我可怎么跑哦。

  终于盼到了实弹演习,真枪真炮练真格的了,先打枪。啪、啪、啪……不及格。左眼不行换右眼瞄准,嗒、嗒、嗒……嘿!良好。扔手榴弹,轰──!还挺过瘾的。到最后,实弹打炮,可真有点儿慌了,哪玩艺儿几十公斤的大炮弹,抱着往炮膛里装,动作要求迅速准确,一不小心碰了引信,还不在怀里炸了呀。

  每个炮手安顺序高喊:准备完毕!班长举起小红旗儿:预备──。刚要喊:放!忽听营长命令:停止!这时排长才发现炮口帽忘了摘。行军时为防止尘土落入炮膛,炮口处戴上个牛皮做的炮口帽。放炮的时侯要是不摘掉,炮弹在过高的膛压下会在炮膛里爆炸,全体炮手将会一同升天。

  班长赶紧命令退弹,我猛一开炮栓,半米多长的大炮弹就落在我两腿之间,幸亏稻田地上没石头,不然底火引爆我就会尝到坐火箭的滋味儿了。说来也怪,我觉着自己挺聪明的。怎么一下子就真的成了"傻大兵"了!

  当兵时的驻地在天津杨柳青,那是出美女、出年画的地方。虽说在部队里,骑马、打枪、投弹、放炮样样都会了。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农田里劳动,除了打砖坯子就是插秧种稻子。枪炮还没焐热,我们就去砖场脱坯了,军队搞生产是"南泥湾"的传统。砖坯的土是从两三米深的窑坑里装在"轱轳马"上,再推到地面两三米高的土堆上。

  "轱轳马"实际上是木制铁轮窄轨翻斗车,每车至少要装一立方土,二十五度以上的高坡,两三个战士推一辆。这"马"不推不走,不进则退,下坡似野马溜缰,拉偏了就脱轨翻车,有一次脱轨竟把我的手指甲咬掉一个。冬天把全年的土备齐了,开春儿就打泥摔坯子。生泥必须用铁棍子打熟了,说来也怪,铁棍打在泥身上,疼痛却在我身上。磕砖坯子要端着坯模子光着脚小跑儿。还有装窑出窑,总之都是力气活儿,都挺锻炼人的。

  有位小哥们儿练坍了,半夜开小差儿撒了鸭子。抓回来给了个处分。政委说:这要是在战场上,早就枪毙啦!不过,这位开小差儿的新兵,接受教育后还立了个三等功呢。在部队就是奖罚分明。

  最不习惯的就是夜里站岗。睡的正香,迷迷糊糊就从热被窝儿里爬出来。马上就端起冷冰冰的枪,站在漆黑的风雪夜中。查哨儿的有时还故意模你的哨。故意让你当"俘虏"怪吓人的。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。训练场上有水坑儿,叫你卧倒你就得麻利儿的趴下。这才叫"锻炼"!

  我知道在这里和您念叨如何如何当兵的事儿,似乎没什么意思,因为当兵无非就是服从,人就得承认现实并能在逐渐适应中求生存求自我,而我这个人偏偏又不适应服从。

  一年后,我们营解散了。据说与苏联有关,营里的苏式平射炮全部退役。步兵连配发反坦克火箭筒,我们的战士要整编到步兵团去了。住地在小站,那是出产有名的"小站稻"的地方。

  在步兵连就意味着行军没有车,还意味着打仗要会拚刺刀。其实,我们炮团下来的战士到了步兵连还是玩儿炮,只不过是小迫击炮。炮座儿象个小锅儿,背起来象个王八盖子,炮架、炮筒、炮弹、瞄准镜都由战士们分别扛着。几秒钟之内攥到一起,炮弹打出去还能看到钻天的情景,只要在天上一打横,炮弹就向目标飞去。

  实弹演习过后又去搞大产,这回不是脱坯,而是在天津郊区的小站农场插秧种稻子。据史料记载,大军阀袁世凯就是由天津小站练兵起家的。到了小站我曾搜寻过练兵遗址。然而,除了一堆什么也证明不了的烂砖头外,简直一无所获。

  入伍时我已经是一米七八的高个子了。但是身条儿却太单薄了,按着我师傅的说法,我的身体只往轴向发展,而径向越长越抽巴

,有点儿像麻杆儿──细长细长的。别看干活有点吃力,饭量可不小。每逢干最累的活儿时,连队就改善伙食,有一次伙房炸油饼,每人二斤干面的定量。本来是晚上和第二天早晨两顿的,分到手里的大油饼足有一尺多高的一大摞,我座在土炕上一口气全部吃光。

  不是说"饱吹饿唱"嘛,管它呢,吃饱就站在河边唱电影插曲。我和战友京凡,入伍前我俩同一个区,当兵后我俩又同一个连,我俩常常跑到小河边,扯着嗓子狼一样地唱情歌,似乎能招来位姑娘对唱。有一个新兵悄悄对我说:"别唱了,渴了不能喝水。"我问为什么?他指指我的肚子说:"再喝水,这二斤油饼就涨成四斤啦!"逗的大伙儿都笑了。

  驻地盛产河螃蟹。当地农民把鳝鱼切成寸段儿,再用尺把长的线绳儿把鳝段儿绑在短木棍儿上。到了晚上,把这些钓具插到河边,然后提着麻袋逐一起螃蟹。为了改善伙食,连队经常组织战士下河掏蟹窝,我怕河螃蟹那大毛钳子夹了手,就在稻田地的下水沟里淘鱼,只在此时才深刻地体会到"鱼米之乡"的真实含义。

  无论生活在那里,没有书看我就受不了,部队没有图书馆我就跑到镇上办个地方借书证。每月六元钱的津贴,除了买肥皂、牙膏外都买书。再有就是战友探亲带回书来大家分享,也不管名著不名著,只要是文学作品就如饥似渴地吸收,不理解的人还以为我要冒充书香门第呢。 每天晚点名都象例行公事,主要由指导员就事论事,或表扬或批评总结一天工作,那天似乎也没什么异样。连长非常严肃的逐个点名后,突然宣布上级命令:"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已经打响,连队要抽调部分战士补充西藏边境。今命令我连战士乔锦星同志三日内到师部集中,调往西藏。" 指导员又讲述了边界战况,印度兵如何迷信神灵而怕火,我军的火焰喷射器如何厉害。在高原烧水如何八十度就开锅……。我的想象早已超过了指导员的讲述。

  第二天是星期日。老战友京凡揣着瓶儿酒约我聚会,为我赴藏饯行。太好啦,我们去野外散心!京凡、小施和我同天当兵,都是从工厂入伍的,又都是从炮团调来的,如今仍同在一个连队,同吃一锅饭,同唱一支歌。今日战友将要告别,聚在一起狂歌痛饮以叙往日情怀,正合我意。 何为友情?古人云:"友直、友谅、友多闻。"如今老百姓就讲哥们儿交情。在战场上,战友受伤了,冒死也要抢救回营。在平时,互相惦记着就是了。今日战友为我献酒辞行,来日功成名就,再回请大伙儿……。

  我们顺着小河一直走,看到渔民正用粘网捕鱼。想买几条,摸模兜儿没钱,我就从鱼筐里捡两条尺把长的鲈鱼扔到岸上,渔民看了看也没理我们,溜吧!拣起鱼,连蹦带跳顺河而下。小施问:"咱这算不算偷?"我一听就有气了"老子马上就去西藏为国捐驱了,老百姓捐条鱼算什么?"人们无论干好事儿还是干坏事儿都要找到理论根据。

  到了河湾我用青芦苇搭个小马架。再把鱼用河泥糊上,放在马架上用干苇叶烧烤。泥干了鱼也熟了。揭开泥,好香的鲜鲈鱼!海鱼鳗最香,江鱼鳜最香,河鱼鲈最香,这种野火、野泥、烤偷来的野鱼更是香上加香!撅根儿苇杆儿当筷子使,我们又吃、又喝、又说、又唱。青青芦苇丛也哗啦拉地摇着身子大笑。

  刚入伍时,第一次在部队过节。十几张方桌一字排开,全连围坐一堂,每个战士面前摆着一只能装一斤白酒的搪瓷缸子,连长举杯致词:'过节啦。大家足吃足喝,谁也不许想家。请!'我以为这是连长下了命令,就第一个端起缸子,咚、咚、咚、咚……。一口气儿完成了任务。紧接着就全是我的节目了:先是脸变紫,舌变短,头变重,脚变轻。再就是眼冒金星,口喷绿水,胡说八道,最后是洋相出尽不省人事了。自打这以后我就滴酒不沾了。

  常言道"养兵千日,用兵一时。"大丈夫有机会尽忠报国的时刻,理当义不反顾,反正也没什么牵挂,倒也潇洒。战友送行,颇有壮士一去不复还之感。

  今天,我就是再不敢喝酒,也要咂上两口,酒兴正酣,忽见远处小路上,营部通讯员骑着枣红马向连部飞驰。我们都断定会有新命令,回到连部,果然不出所料,上级已撤消我去西藏的决定。

  这也许是老天故意跟我开了一次小小的玩笑,西藏乃是佛教圣地,在那里本可早日升天,而我凡俗的习性很难得到超脱,既然还要我在尘世经受九九八十一难,我只有听天由命了。

  稻子一收割完毕就该回营房开始冬训了,二百米内硬功夫,摸爬滚打,投弹刺杀……。十公里、百公里全副武装急行军,而每次行军几乎都选在夜间,我的平足走长路时脚心象裂开一样。有一次我掉了队,见队伍急转弯,我想超近道跨过结冰的小水沟,就向前迈去,只听:"扑通!"一声落入水中,只有脑袋还在水面上,我一手举枪一手扒岸大叫:"来人哪,帮我一把!"

  大家七手八脚把我拉上来后,我的棉军装成了硬梆梆的冰筒,里里外外透心儿凉,是大碗姜糖水,使我混身上下暖烘烘的免去一场大病。部队训练回来了,我想这回少不得要受连长的批评和战友的嘲笑,可是我得到的是首长的关怀和战友的安慰,这使我大为感动。

  部队的待遇是有严格的级别的,团长坐吉普,营长骑马,连长步行。营部原有两匹马,自从又拨来两匹,我就被调到营部,当了"弼马温"。两名战士管四匹军马,行军时骑着马,紧跟在营长和教导员后面。平时营首长很少骑,和我在一起的另一个战士个子瘦小,他这种身材本来是培养赛马骑手的好材料,可是他偏偏不爱骑马,这四匹马就成了我的玩艺儿了。一匹四川矮马虽然老了,但在朝鲜战场上立过一等功,部队要天天喂它精草细料,以享受养老送终的待遇。另一匹是刚入伍的蒙古生马,这种马比四川矮马大不了多少,没一点儿威武劲儿,所以这两匹马没人爱骑。 我最喜欢另两匹马,一匹枣红三河马,一匹缎黑伊犁马。虽然品种不算纯正,可是,当它们扬起白鼻梁的头,甩起浓黑色的尾,再配上纯牛皮的马鞍。好一派威武潇洒。 部队在独流河抗洪抢险中,接到命令冒雨出发,一夜急行军一百多里。步兵连队在光滑的河堤上夜行,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洪流中,战士们枪上刺刀,枪口朝下当拐杖,一步一滑地走,我要营首长骑马,首长坚持和部队同行,我只好一个人起着一匹三河马,其余的马都排着队拴在我的马鞍上跟在后面。还是动物掌握平衡的能力比我强,天上暴雨哗哗,地下洪水滚滚,我紧抓住马鬃顺利地到达抢救现场……。

  义务兵役制规定陆军要三年才算期满。有个老兵复员时送我把秦琴,因为不会弹,所以当时没觉得这琴有多么珍贵。

  营首长不爱骑马,自然我的时间就很充裕,除了看书我很想学会弹琴。可惜,即没老师又没这方面的书,于是我就抱着琴,一个音阶一个音阶地找,居然找到一首歌。然后就重复,熟能生巧。也许是家乡给我植入的音乐细胞起了作用,不到半个月我就能默奏电影插曲《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》了。从此,我又多了一份精神粮食,同时,我也成了部队的文艺骨干。

  我已经超期服役了,于是又被分配到连队。这时我已是个名附其实的年轻老兵了。尤其是吹、拉、弹、唱样样具会,最受连队欢迎。不过在军事大比武中我还跟不上趟,首先是我这麻杆儿似的体格,再有当过后勤兵散漫惯了。我又是B型血,天生就是个不受管的人,在部队里虽说我也学会了自我约束,使我那"野种"的性子磨下了不少,但我与"绝对服从"是打心眼里格格不入。

  哪个年轻人没有过远大理想?我曾梦想过当画家,梦想过当作家,梦想过当教师,梦想过当工程师,可就是没想过留在部队里当官儿。我的战友京凡就留在部队,后来也当了官儿,有个比我晚一年入伍的战友后来当了少将副军长。看来,堂堂的"正路"是我自己给放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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